各有关单位:
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《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商流通函[2023]577号),请本市符合《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》(商流通函[2022]123号)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。
请参与申报的企业填写《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(城市、企业)申报书》,于10月13日(周五)前将电子申报材料(不盖章申报书Word格式和盖章申报书PDF格式各一份)发送至邮箱:shsw2207@163.com。本会将汇总申报资料至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推荐企业名单,报商务部参加全国评审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《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2.《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》
3.《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(城市、企业)申报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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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顾盼(上海市供应链发展促进会执行秘书长)
联系电话:17601296227
上海市供应链发展促进会
2023年10月8日